河南开封通许:民事纠纷演变故意损坏财物报警派出所称不属于管辖范围法院判决调查处理
时间:2023-07-31 00:45:30   来源:网友曝料   浏览量:

        宏法法律网据法治在线河南开封通许讯:关注经典案例,助力普法进程。正常的合同履行进程中存在争议,合法企业却被阻碍正常生产运营秩序,土地经济纠纷演变成故意损坏财物,报警后,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却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进行调查处理,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上诉,维持原判。至于是开封通许县两级法院判决公信力比较强?还是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出具的告知书能站得住脚?耐人寻味的案例需要深挖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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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相关判决案例显示:通许县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16日作出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豫 0222 行初 39 号行政判决:一撤销被告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于2022年4月21日对原告位某国做出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二、责令被告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位某国向其报案的被故意损坏财物一案进行调查处理......

        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不服通许县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16日作出的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豫 0222 行初 39 号行政判决,向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豫02行终100号显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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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回顾:

        经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4月21日,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接到上级交办的位某国反映他人恶意把其承包地内生产水泥路、大门破坏,破坏承包土地内水利灌溉设施、树木一事。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认为该案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且2021年12月24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吴某见等人诉河南省方圆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位某国一案,位某国的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2022年4月21日,大岗李派出所作出不子调查处理告知书,内容为:位某国,你于2022年4月21日向通许县大岗李派出所报称的被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请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通许县大岗李派出所于2022年4月23日将上述告知书送达原告位某国、原告位某国不服,向通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许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具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民事纠纷的起因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免责事由。本案中,位某国报案的事项起因虽然存在民事纠纷,但该事项是否超出私力救济的范围和限度。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性的定性,存在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定事由,故被告于2022年4月21日作出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不服通许县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16日作出的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豫 0222 行初 39 号行政判决,向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豫02行终100号显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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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许县人民法院的认定事项起因虽然存在民事纠纷,但该事项是否超出私力救济的范围和限度。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性的定性,存在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定事由,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公安机关的上诉驳回并维持原判的结果。很显然是针对破坏者超出民事纠纷行为内容的一个定论,公安机关的告知书很容易让人感觉是针对破坏者行为的纵容和默许,通许县公安局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被撤销,破坏财物的行为公安机关是必须要调查处理的。

        此案例显示内容告知:一、当事人民事纠纷也不是能为所欲为的作为违法的理由;二、基层派出所的告知书也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处理;三、法院判决案例告知读者,遇到任何纠纷一定要尊重事实冷静处理依法维权......

        针对此案例的后续调查处理,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落实结果如何,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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