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绿园法院判决一起诈骗案 一公职人员以安排工作为名行骗
时间:2023-08-02 08:40:50 来源:维权服务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刘中全 见习记者张美欣 “30万元办理部队文职、40万元保证能干烟草稽查……”吉林省长春市一男子以安排工作为名,实施多起诈骗,诈骗钱财130余万元,近日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马某是长春市一名公职人员,2022年7月开始,他以能办理某部队文职岗位、某学院文职岗位、长春某国企岗位、长春某大学工作岗位等为名,陆续收取田某等15人累计130余万元。
今年2月,在受害人几番催促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下,马某见事情即将败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马某具有自首情节,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违法所得的财物,应退赔给各被害人。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