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市场,同时,跨境法律纠纷也时有发生。
近年来,中国律所积极适应全球化发展步伐,做大做强自身的同时,通过在海外设立分所,与海外知名律所合作等方式,推进律所国际化发展,有效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今日推出律所国际化发展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 经贸频繁跨境法律纠纷增多
● 跨境业务合作机会迅速增长
● 各律所走出国际化特色之路
● 国内外无缝衔接为客户服务
● 塑造国家法律服务职业品牌
● 培养足够数量涉外法律人才
不久前,一则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将与美国世凯瑞律师事务所(CKR Law)合作在美国成立一家新的律所“YKR Law”的消息在律师界引起广泛关注。
这不禁让人联想起2015年大成律所跨出的那一步。那一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与全球十大律所之一的Dentons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合并协议,从此收入挤进全球前十,规模排名全球第一,律所发展如虎添翼。
盈科、大成、德和衡……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律所紧跟全球化发展步伐,在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上铿锵前行,或在海外设立分所,或与海外知名律所合作甚至合并开展业务等,推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与国际接轨,在做大做强自身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整个法律服务行业能力水平的提升。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多家国际化发展卓有成效的知名律所和长期关注律所发展的业内专家,听他们讲述律所国际化发展进程中的故事和经验。
经济全球化致法律服务思变
除规模化外,国际化也是盈科广为人知的另一个“标签”。
盈科国际创始合伙人、盈科全球董事会执行主任杨琳律师长期负责盈科的国际化发展业务,她告诉记者,国际化已成为盈科发展的一大特色,盈科多年前就发起成立了“盈科全球法律服务联盟”,广泛吸纳优秀外国律所以独立联盟成员加入盈科全球服务网络,目前已覆盖55个国家115个城市。
大成也下了国际化的“先手棋”,其国际化发展自2007年就已经开始布局。那时的大成,国内律所排名位列前十,收入达3亿元。“大成作为一家较早寻求国际化发展的律所,在国际化道路上经历了寻找合作伙伴——开设分支机构——与Dentons合并的曲折道路。”大成所管委会主任马江涛告诉记者。
2008年,大成正式开始实施全球法律服务网络战略,当时的管理者已经注意到,经济的全球化必然带来法律服务的全球化,但这一趋势无论如何强大也不可能取代或者削弱区域优势。
五年后,大成已在境外7个城市设有大成的本地化律所,拥有37家大成全球网络成员单位,成为世界最大的专业服务组织World Service Group(世界服务集团)中国区唯一成员,与全球8万多名专业人士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客户对律所提供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在一体化管理上相对松散的战略伙伴合作模式也越来越无法适应新的市场要求。”有了这样的认识后,大成从2011年11月开始从世界100强美国律所中选择合并对象,并进行有目的尝试。
2014年7月,大成律所主任彭雪峰和全体管理层成员与Dentons的高层接触后,大成迅速开启了Dentons与大成瑞士联盟式合并的新篇章。
“完成这次历史性的合并后,大成整体在品牌、服务能力、高端人才储备、软硬件建设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合并后的大成较其他律所能够布局更多的市场,跨境业务合作的机会也增长迅速,并带动了国内业务快速发展。”马江涛说。
在国际化发展方面,德和衡也走出了属于自己的特色之路。
德衡律师集团总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总所主任蒋琪告诉记者,2015年以前,德和衡的海外分支机构大都还只是用于推广业务的代表处。
2015年,德和衡设立了华盛顿、莫斯科分所;2017年设立多伦多分所;2018年一年时间,德和衡就设立了7家海外分所。
时至今日,德和衡已拥有遍布8个国家和地区的10家直属分所,雇佣境外长驻律师人员近40人,还加入了世界排名前三、网络遍布全球5大洲的国际律所联盟SCG,是其唯一的中国律所会员。
国际化发展成大势所趋
在海外分所的运营模式上,德和衡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拥有美国华盛顿特区、西雅图,俄罗斯莫斯科、圣彼得堡,加拿大多伦多,新加坡共10个独立注册的实体办公室。
“所有中国大陆以外的分支机构均为北京德和衡中国总部投资设立并直接领导、在所在国合法注册登记的独立律师事务所或法律咨询公司。我们常驻的律师和国内的业务团队密切合作,国内外‘无缝衔接’地为客户提供中国法服务和驻在国的法律服务。”蒋琪介绍说。
德和衡等在海外设立分所,盈科、大成等与国外知名律所合作甚至合并,当前“走出去”的中国律所在海外开展业务的模式可谓花样繁多。
法律互联网公司智合创始人、首席执行官洪祖运告诉记者,目前来看,中国律所的国际化道路已经出现了大致6种不同的模式。
据洪祖运介绍,最常见的就是律所坚持以“直投”模式进军国外法律市场,即直接在当地选址、注册开设办公室。这种模式多见于一体化管理的律所,优势是可以维持律所管理的独立性和一致性,但同时也意味着较高的管理成本和市场开拓成本。
其次是以“瑞士法人结构”(Swiss Verein Structure)与国外律所加盟。这一模式下,各个加盟律所在同一名称下都保持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相互不存在委托代理法律关系,不用为联盟内的其他成员的债务或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实行内部分权管理,分散控制,只接受成员单位所在国的法律管辖。
“与外国律所结成战略联盟也是一种重要形式,还有加入国际律师联盟,吸引国外当地小型律所加盟,吸收合并当地一些中小型律所等。”洪祖运说。
那么,当前国内各大律所纷纷加速推进自身国际化进程,其背后的动因何在?
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刘静坤认为,伴随全球化进程,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商贸往来日渐频繁,由此引发的跨境法律纠纷不容忽视,特别是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无论是“引进来”的境外企业等经济发展新要素,还是“走出去”的本国企业等对外投资增长点,都涉及国际视野下法律纠纷妥善解决的问题。
“律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在跨境纠纷和争端解决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刘静坤进一步解释说,“传统上,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通常由海外律所牵头或具体负责,而随着我国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提高我国律所的国际化水平,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占据主导角色,应尽快提到日程上来。”
近年来,国家对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颁布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等。
刘静坤坦言,目前,我国律所的国际化发展水平不高,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提高律所国际化水平,已成为大势所趋。
“可以说,律所的国际化水平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代表一国法治的总体发展水平。”刘静坤告诉记者,如果说早期倡导律所的国际化发展,尚有一定的被动性、回应性,主要是为了应对跨境法律纠纷的现实需要,那么,在新时期倡导律所融入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则更加具有主动性、前瞻性,必将有利于塑造国家法律服务的职业品牌和国际影响力。
重视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2018年至今,德和衡华盛顿分所优秀的“双反”业务团队积极代表中国企业在美国华盛顿进行了多轮“301调查”听证会。与此同时,德和衡的跨国民事诉讼业务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帮助银行、企业进行跨国债务诉讼的同时,成功代表中国受害企业进行了针对“红通”人员的海外追赃诉讼。
刘静坤告诉记者,当前,各大国内律所纷纷加速推进国际化进程,有助于更好地融入跨境法律纠纷的国际框架,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对于我国企业在外投资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本国律所牵头解决,有助于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尽可能地减少司法诉讼成本;通过加强我国企业在外投资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还有助于健全企业合法合规建设,避免因不熟悉当地法律制度引发不必要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对于律所下一步如何实现在国际化道路上更好的发展,刘静坤建议,首先要培养足够数量的涉外法律人才,有必要从国家层面探索制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培养专业精通、素质过硬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
“其次,积极借鉴先进国际律所的经营管理模式,无论是建立海外分所还是合作办所,都应当努力达到与国际律所同等的管理和业务水平,注重法律服务品牌建设,并有必要加强国家的政策支持等。”刘静坤告诉记者。
对于国际化发展,众多律所充满信心。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打造国内、国际两个法律服务市场,在合作共赢与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围绕业务拓展和服务创新,推动发展更高层次的业务类型,让客户享受到‘无缝衔接’的法律服务。”蒋琪说。
成为世界最强、最具有竞争力、最能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未来律所,是目前走出去的众多国内律所的共同目标与追求。(记者 蔡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