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改建项目调查
民心所向,政之所行。民生工程,旨在为民谋福祉。
然而,在贵州省独山县影山镇,有一项“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改建项目的民生工程,落地六年时间里,不但没有将该有的福祉带给当地,反而让镇政府、承建企业以及施工老板都成了“老赖”……
“这日子没法过了!”
“100多名工人的工资就有500多万元,加上拖欠的工程材料款2000多万,欠商业银行的贷款1500多万。从2017年竣工后拖到了现在,我的经营真的陷入了困境。”姚红艳哭着说,“我带着的这些工人,多数都是老乡。跟着我干了这么多年,即使不能发家,也不能让这些农民老乡吃亏呀!”
今年45岁的姚红艳,是湖南省吉首市人。多年来,凭着一份坚毅,敢吃苦能耐劳,她和丈夫带着一群老乡辗转各地,承接各地施工项目。早些年比较顺利,不但自己挣了钱,带着干活的老乡们也都陆续实现增收致富,在老家有了好口碑。
2015年,姚红艳来到贵州省独山县影山镇,本想带着工人们好好干一场,谁知接下来却不曾如愿。彼时,影山镇政府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将影山镇民居改造工程交由贵州净心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该公司承接工程后又分包给了姚红艳。2015年8月,她带着工人进场施工,2017年元月竣工,实际完成民居改造404栋。
就在姚红艳带着工人没日没夜施工赶进度的同时,2016年12月,独山县发改委发布了一份“独发改(2016)256”的文件,将姚红艳方施工改造的404栋房屋纳入独山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改造建设项目,并进行招投标。
俗话说,一马不能配两鞍。按照常理,姚红艳带队负责的民生项目部分,早就施工了,并在2016年底已经接近尾声,怎么就又被发包招标了呢?这里面有何猫腻,世人不得而知。当然,此时一心赶工的姚红艳更是没有多加留意,只不过是当做“当地政府的正常工作”。
据了解,独山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改造建设项目,总工程量700户,改造面积105000平方米。经过招投标,最终花落谁家?不出意外,当然是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事后,姚红艳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当地政府的工程几乎都挂靠在该公司名下。
2017年7月,影山镇政府与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补签了一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同年8月31日,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姚红艳签订《公司项目部责任制内包合同》,要求姚红艳以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承建404栋民居改造,该工程为政府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经费从专项基金中支付。然而这一切,都是发生在该项目竣工了半年后!
光叫马儿跑,不叫马儿吃草怎么行?因为前期垫资过多,而无论是作为建设方的影山镇政府,还是作为承建方的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都没有将工程款结清,姚红艳的经营压力越来越大:“一百多号人,每天的吃喝拉撒支出就很多,另外加上银行贷款的利息,还有拖欠施工材料等费用,这些压得我和家人喘不过气来。”
2018年11月,经过姚红艳多次反映和要求,影山镇政府、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作为监理方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终于对姚红艳负责施工项目进行实地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而工程审定结算程序却又拖到了两年后。
2020年1月,经独山县审计局审定,姚红艳所负责施工项目结算造价为66079279.50元。按照合同约定,项目验收后,“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7天内完成支付”。
然而,从2015年8月进场施工至今,影山镇政府于2017年1月18日拨付1500万元,2018年1月20日拨付900万元,2019年2月2日拨付200万元,2020年1月20日拨付41万元,2021年1月19日拨付165.5万元。5年的时间里,累计支付给姚红艳方2806.50万元,还不到总款的一半,尚未结算工程款38014279.50元。这其中,农民工的工资就有500多万元。
为了帮助农民工要回血汗钱,多年来,姚红艳陪同农民工先后找过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影山镇政府、独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独山县政府、黔南州信访局、黔南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纪委、贵州省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纪委和贵州省信访厅等部门反映,但是收效甚微。
万般无奈之下,姚红艳只能拿起法律维护自己权益。2021年,一纸诉状将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影山镇人民政府列为被告,递交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同年9月30日,法院对各方提交的证据通过举证质证认证,最后认定影山镇政府拖欠38014279.50元工程款属实。虽然庭审时影山镇政府抗辩称已向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支付了8278.5万元,已履行完毕并超额支付了全部工程款,拖欠姚红艳工程款的是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非镇政府。
值得关注的是,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认可这一说法,他们向法庭反映其中有5900万元是按政府要求在收款的当日(最快不超过两个小时)又转回镇政府的融资平台《贵州汇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账户上去了,该5900万元系政府部门之间的走账行为,并非支付工程款。贵州汇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法庭上竭力配合镇政府,出庭作证时称他们与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是提交不出借款凭证,无法说明借款的具体事由,无法让法官对借款一说产生确信,于是一审法院判令影山镇政府须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姚红艳工程款38014279.50元及起诉日后的欠款利息。
姚红艳拿到一审判决书喜忧参半,喜的是镇政府长期拖欠巨额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事实被法院坐实了,未来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有了着落;忧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如果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利息应从交付之日起算,镇政府拖欠姚红艳工程款长达已逾5年,如此来算,少了约700万元的利息。
因此,影山镇政府和姚红艳对一审判决均表不服。
据姚红艳讲,“从去年打赢官司后,到现在也没收到一分钱欠款,当地政府更是以案件司法程序为由理直气壮的拒付农民工工资。”在此期间,姚红艳与农民工代表曾经找过新上任的影山镇柏志远镇长。柏镇长曾提出一个解决方案,镇政府愿意分十年付清农民工工资,但是不计息。姚红艳欲哭无泪,“农民工在贵州做了一年的工却要用十六年的时间领取这笔工资,这是何等的不公!已经有两位农民工身患重病住院,杨八生肝癌和脑溢血住院已负债12万元,镇政府还拖欠他68500元的工资未付;陈绍军肝肾衰患者,已负债20多万元,镇政府还拖欠他96000元的工资未付,按柏镇长的方案,也许他们在有生之年都难拿回所有的工资,这是何等的残忍!”
在此“老赖事件”中,还有一事实在吊诡。据姚红艳讲述,2017年7月,就在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其中的招标代理费87600元、业务费8100元,由姚红艳本人支付。至于为何由她支付这笔钱,相关各方没有给出任何回复。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更何况是为政一方的乡镇政府?然而,影山镇政府作为项目建设方与工程发包方,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为之,导致100多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六年之久而没有结清。这与国家相关政策,显然是背道而驰。
值得深思的是,作为项目承建方的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积极作为导致项目进展曲折,在手握工程款等财政大权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和实际施工方进行沟通,一味按政府个别领导意志处理工程款,隐瞒工程款的去向,难免其责。另据了解,目前多地法院已向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举被人称呼一声“老赖”,怕是躲不过了。
作为具体施工方的姚红艳算是“无辜”,因为种种原因,原本在老乡们心中积累的“好口碑”荡然无存,最终成为拖欠老乡工钱的“无良老板”,工厂大门被损坏,办公室被砸,每逢春节都不敢回家躲在亲戚家过除夕……
至此,一项民生工程,炼出了三个老赖。贵州省独山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改建项目落地六年后,在各方积极推动与参与下,不但没有实现“为百姓谋幸福”的本意,反而让各方变成了老百姓口中的“老赖”……这期间,到底是“造化弄人”,还是“事在人为”?究其缘由,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
律师评论: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特别是对具有扶贫、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性质的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近几年国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实行“零容忍”,为劳动者合法权益构筑起了层层保护屏障,如果恶意欠薪数额大、涉及人数多,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其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在法治社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守法律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