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水务公司被指“暗箱操作”,招标公司疑遭架空?
时间:2024-06-04 20:16:28   来源:网友曝料   浏览量:
   
近日,有知情人反映称,河北省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暗箱操作迹象明显,致使招标公司几乎形同虚设。

据了解,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关乎民生的重要企业,其各项招标工作本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然而,据知情人反映,在近期的一些招标项目中,该公司似乎并未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和规定,这不仅严重违背了招标的初衷,更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据调查,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二、三标段招标存在严重问题,具体如下:
(1)业主单位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操控招标,招标公司形同虚设。
(2)廊坊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只要组联合体必定中标,这个单位能拿4-5个标段,与实际相符。并且每个标段联合协议工程款项占比较大,这样一个单位实力现参与单位不匹配。

(3)已调取全部评标资料即公开信息,评标过程(暗标部分)人为操纵痕迹明显,有失公正、公平。
(4)技术标暗箱操作,有明显人为拉高标分,搞利益输送,收买评标人。

提前内定施工方,评标价格:641760526.00万元左右,于2024年5月27日开标,29日公示。施工队伍早已内定中标第一人,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伙同地方工程公司涉嫌工程舞弊,存在借用、挂靠资质,暗箱操作内定政府工程。在27日开标的第三段中,有明显的技术部分标分人为拉高。不得而知,这其后究竟有怎样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
一位曾中标的人士透露,招标都是提前拟定好的,拜见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一把手领导,进门都要搜身,手机、钢笔等都不允许携带。该水务发展公司没有在办公室办公而是在一家宾馆内办公。如此安保在隐藏什么呢?另外,会见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王董事长,会当场提出条件,如果中标要给廊坊市建学校或者修公路等无理要求,实则变相收取贿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八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要求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
   (二)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招标人以其指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中标结果;
   (三)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公司本应是确保招标公正透明的关键环节,但在此事件中,其作用似乎被严重弱化。相关人士质疑,招标公司是否在整个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监督和把关职责,为何对这些明显的违规操作视而不见?
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担忧。招标就是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施工单位,杜绝有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领导实际操控将工程交给廊坊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来做,该公司不具备投标条件联合央企在国家项目招标中暗箱操控,那招标公司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是为了掩人耳目使违法变为合法?行政监督部门是如何监管的,是不知法还是知法犯法?究竟谁应该为这个虚假招标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对此事件展开深入调查,查明真相,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还市场一个公正、透明的招标环境,以保障公众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本网也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为公众带来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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