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被毁灭
时间:2023-09-18 08:13:39   来源:维权服务   浏览量:
实名举报:
曲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白向东 玩忽职守,推卸责任 严重不作为。
      举报人:李彦坡 ,男 ,汉族, 系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人,联系电话:18231093818。
     被举报人: 曲周县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白向东。
     举报事项:曲周县农业农村局丢失档案资料推卸责任 严重不作为。
诉    求:
一、依法严查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二、查找档案资料恢复个人党组织关系。赔偿我精神损失。
事实与理由:
我叫李彦坡,1994年12月入伍,1998年12月退伍,按伤残退伍军人安置到曲周县农业局,当时部队出具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与1999年元月18日在曲周县档案馆办理了登记手续(第99017号)。2021年10月初,我因工作调动需要整理档案资料,但在档案袋里找不到我在部队时的《入党志愿书》没有组织关系资料。于是去找该局领导了解情况,接待我的是张副局长,他给管组织的打电话,得到的回复是“这是老农业局的事,不是咱的事。”后来副局长说:“我再给他说说再给你找找。”截止到今天,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中间也多次询问档案情况无果,至今无人管事,导致组织关系一直没有回复。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在部队表现突出而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预备党员,一心想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出现这种情况后,还说让我自己去找吧。本来应该是曲周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领导更是相互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严重不作为,导致个人档案资料被损毁、灭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第四十八条 第十款 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试问,曲周县农业农村局的主管领导,你们单位的职能部门严重失职,对于已经出现的严重问题避而不见,互相扯皮,究竟是谁的责任?可知,依据《档案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是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
望上级主管领导依法给与严查,还我一个公道,莫让退伍军人流汗、流血、再流泪了!

举报人:李彦坡
电话:1823109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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