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大营镇 盗挖土地翻了天 只为腰包沉甸甸
时间:2023-11-08 11:04:00   来源:网友曝料   浏览量:

本网接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大营镇许家村村民反映:该村西北方向,高速公路附近,有好多钩机(挖掘

机)存在非法挖沙取土,近几年当中连续举报,但就是没人管,所以特向媒体反映,希望能得到帮助。

10月30日,本网来到了举报人提及的大营镇许家村,在沿着008乡道行至许家村路口时,就发现一拉土车(百吨王)往远处的坑道中开去。接近目的地后又一拉土车从坑内驶出,而坑内挖掘机正在给另外一拉土车装土作业。挖掘机都在热火朝天的干活。
  根据当地村民介绍,这一带几百亩土坑都是一个老板盗取贩卖, 承包商(沙土老板)以每亩6000元价格与村民成交,在规定时间内取土贩卖,部分土坑目测有4至5米深,有村民因周边土地被贩卖,都是大坑小坑无法继续耕种,被迫将自家土地卖掉。

盗取国家土地资源, 驱动不法分子顶风作案的动力是获取巨大非法利益,以市场价每吨50元计算,一亩可以获取5至6万利润,以300亩计算,利润高达1500万左右,近几年当中村民连续举报,但徐家村土地被盗取的现象仍旧持续不断。

本网致电大营镇土地所反映此事,田所长回复说“我们会调查”,当日上午致电田所长,下午就有一名自称黄老板的人联系本网要求见面。据村民反映,挖沙取土的承包商就姓黄。当地政府是否存在监管不力,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有官员充当了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耕者有其田”曾是农人最朴素的愿望,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社会常识。要想守住耕地红线,就必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

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被地方执法部门儿戏,执法意识薄弱,监管缺位,责任意识缺失,相互推诿不监管,懒政、怠政,导致了私挖乱采现象的存在和持久。事后问责和事前预防,地方政府执法意识淡漠,任凭一个个挖掘机的巨臂在侵蚀着政府给百姓的信任度,也在用贪欲疯狂的挑战着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法所保护的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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