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想确实不应该,虽然这笔钱用在了学生的身上,但是违反了纪律……”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李集小学校长严某在接到处分决定书时,懊悔地说道。
什么钱用在了学生身上,还会违反相关规定呢?这笔钱又是怎么来的呢?事情还要从灌南县此前开展的一次巡察中说起。巡察组在对灌南县教育局开展巡察工作时发现,该县教育局2018年度全县各中小学财务审计报告中存在“李集小学2017年从学生伙食费中列支学生管理费、垃圾清理费等合计19.32万元”的问题线索,但却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既然发现问题为何不调查?巡察组工作人员随即将问题线索向灌南县纪委监委进行反馈。“一个乡镇小学竟有如此大额的违规支出,尤其涉及到学生伙食费这样的敏感问题,必须尽快查清楚。”接到线索之后,该县纪委监委随即责成李集镇纪委对问题线索展开核查。
核查组首先将李集小学2017年的账本全都调了出来,一笔一笔查看。发现李集小学2017年的后勤账上支出了大量的学生管理费、垃圾清理费、煤电费等开支,并且都注明从学生伙食费中列支。
“当时我们学校资金比较困难,各个方面又需要支出,就决定从结余的学生伙食费中列支这些费用。”李集小学的会计倪某向核查人员解释道。
随后,核查组找到李集小学校长严某,询问其列支学生伙食费的具体情况。
“我是2017年5月调任李集小学校长的,当时分管后勤的副校长马某告诉我,学校后勤账上没有钱支出,想从学生的伙食费中列支煤电费、学生管理费等费用。我心想这笔钱都是用在学生身上,也没有进我们个人的口袋,即使上级发现了应该也没有什么。”严某在核查过程中说道。
“你知不知道这样列支学生伙食费是属于违规的行为?”核查组工作人员对严某说,“省市县里都有明文规定,学生的伙食费应该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严某开始沉默不语,想了半晌才表示,自己虽然知道这样支出是违规的,但还是怀着侥幸心理默认了这样的行为。最终,因为变通支出学生伙食费共计19.32万元,李集小学校长严某、分管后勤的副校长马某等两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