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毒品掺着贩卖、赌徒为赚快钱变为毒贩、交易现场“黑吃黑”、当庭翻供拒不认罪……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警方侦办的一起特大贩毒案,经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最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毒贩背后竟藏“案中案”
“警察!不许动!”深夜,铜仁市某小区内,几名便衣警察将一辆轿车团团围住,随即迅速将车内的李某生和陈某两人控制住。
“你们干嘛,我们犯啥事了?”李某生起先还故作镇定地叫嚣着。然而,当民警找出藏在后排座椅处的一个黑色塑料袋时,李某生瞬间吓得瘫软在地。原来,塑料袋里正是李某生和陈某今晚计划贩卖的毒品。
现场抓获的另一个犯罪嫌疑人陈某正是警方对该起案件切入的关键人物。
铜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曾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本地人陈某与本地另一个有贩毒前科的杨某来往密切,可能有贩毒行为。警方立即对陈某的信息进行各方面分析,发现陈某与一名生活在铜仁的河南籍男子李某生关系密切。
通过继续深入调查,警方发现陈某与李某生是狱友,都曾在同一监狱服过刑,且都是因为贩卖毒品被判入狱。
经过缜密侦查,铜仁警方进一步确定李某生就是陈某的上线。而陈某又将毒品交给了自己的马仔杨某进行零包贩卖。
一个多月后,民警获悉一条重要线索:李某生很可能带着毒品去都匀市进行交易。
各方面条件都已成熟,警方决定收网。在获悉李某生的动向后,警方在他可能经过的路段进行了周密布控。
熟料,李某生的反侦查意识很强,察觉不妙后,立即取消了这次运送毒品的计划,在附近兜转两个多小时后,才开车返回租住地,并在回程途中联系了陈某。
两人回到出租屋楼下时,已经是凌晨两点。然而,李某生和陈某来到停车场后,却一直没有下车,两人一直在车上商量着什么。警方当机立断,迅速出击,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随后,民警在现场搜到两块毒品,总重600余克。
经讯问,李某生交代了一个出乎警方意料的情况:他的毒品,竟然是从上线手中抢劫来的。
抢先下手密谋“黑吃黑”
李某生出狱后,起初跟着别人做工程,然而正经工作带来的收益已经无法满足他的欲望。他迷上了赌博,但十赌九输,长时间下来,欠了一屁股债。
被债主逼急了的李某生想到了另一条来钱的路——毒品。李某生联系了自己曾经的狱友宋某,让宋某给他找一个购买毒品的渠道。
很快,宋某就给李某生联系好了一个毒品卖家——云南省昭通市的马某,并将交易地定在了宋某老家毕节市威宁县。
李某生与马某第一次见面,李某生携带了50余万元现金,准备进行交易。到交易地点后,李某生发现除了中间人宋某外,马某还带了好几个人,天性多疑的他总感觉不对劲,遂取消了这次交易。
在返回铜仁路上,李某生越想越觉得不对:毒品交易这种见不得光的勾当,原本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可对方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人来,而且还一直变换地点。
思前想后,李某生得出一个结论:对方是要“黑”他的钱。在心里默默给对方定了性之后,李某生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对方想“黑”自己,不如先下手为强,在交易时直接抢货。他随即想了一套自认为天衣无缝的抢劫计划。
他联系到曾经的狱友龙某和陈某某,又让他们分别邀约吴某和杨某共同参与抢劫。随后,李某生再次与宋某联系,确定了第二次交易的时间,地点还是选在威宁县。
按照计划,由李某生独自驾车前往交易地点,其余4人则在交易地点附近进行埋伏。确定货物没有问题后,李某生对龙某等人发出动手的信号。
“你们在搞啥,莫动!”龙某等人驾车冲向李某生、宋某和上线交易毒品的位置,几人跳下车对李某生和卖家马某大声呵斥。宋某和马某来不及思索,以为是警方,将毒品丢在李某生车上仓皇逃窜。
李某生得到这批毒品后,检查发现原定的13块海洛因中有4块是假的,但好在还有“真货”。接着,李某生开始寻找销路。他将抢来的货藏在陈某家中,一个月的时间里,李某生和陈某先后将其中的8块海洛因卖给了都匀市的黄某、杜某,以及铜仁市的杨某。
至此,这起“黑吃黑”的毒品交易被警方全部摸清。随后警方一鼓作气,将其余涉案人员全部抓获,毒品上线马某也浮出水面,警方共抓捕犯罪嫌疑人11人,另案处理3人。
被告人当庭否认指控
警方将李某生等人毒品交易案侦查终结后,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被告人马某除了涉嫌贩卖毒品罪外,明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涉嫌诈骗罪。被告人宋某明知李某生与马某要进行毒品交易而为其牵线搭桥,联络促成双方交易,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某明知是毒品,也帮助李某生进行贩卖,同样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龙某等4人,帮助李某生劫取毒品,均涉嫌抢劫罪。
前期审讯过程都比较顺利,殊不知,庭审现场却出现了变故。
被告人李某生辩称是宋某主动联系他的;被告人陈某辩称去都匀市交易时并不知道运送的东西是毒品;被告人宋某说,毒品被抢劫后,本想报警,但马某不让,还威胁说如果宋某不找到李某生要回毒品,就不会放过其家人。被告人龙某等4人也说,事前并不知道要抢劫的东西是毒品。
更让警方没想到的是,毒品上线马某在庭审时全部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罪名,称自己并没有参与过毒品交易,更没有卖假毒品。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陷入了激烈的争辩。
为了证实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公诉机关当庭播放了马某到案后,由公安机关人员录制的视频。视频中,马某承认了和李某生进行毒品交易的事情,还说自己被抢劫毒品是舍财免灾,如果报警自己也会被抓。同时,公诉机关也当庭播放了马某与宋某的语音聊天记录,马某在语音中恐吓宋某,如果找不到李某生,宋某的女儿也逃不了。
面对铁证,马某却只承认视频中的人是自己,但否认视频和语音聊天的声音是自己的。
被告人马某的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其他被告人的供述,他们抢劫的毒品是用一件雨衣包裹的,但是这件雨衣并没有在本案中被找到,也没有在毒品包装上提取到马某的指纹,不能认定毒品是马某的。
对此,公诉机关回应称,虽然马某当庭否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现有的书证,物证和其他被告人的供述,已经足以相互印证。
同时,公诉机关指出,本案中的多名被告人皆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李某生,龙某等参与抢劫的几个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本案抢劫的是毒品,危害的是毒贩的利益,没有造成社会或者其他个人利益的损失,量刑时应予以考量。
庭审过程持续进行了十几个小时,最终铜仁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