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找中介看房顾客却“跳单”,算违约吗?
时间:2022-08-26 09:58:31   来源:案件摘选   浏览量:

案例

小赵在网上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房屋信息,拨打电话咨询,中介公司表示可以带其看房。小赵在看房后获得了原房主的联系方式,悄悄与原房主直接联系、商谈购房事项。一个月后,中介公司得知小赵已私下购买了该房屋,认为小赵违约,并要求小赵支付报酬。中介的主张合法吗?

以案说法

合法。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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